|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安全> 安全制度 > 内容

宿州二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6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宿州二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校舍的安全管理。  

3.  学校设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总务主任、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安保人员等为成员,负责全校校舍的安全管理工作。  

4.  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校舍安全。  

5.  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校舍安全检查  

1.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  

2.  检查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建筑材料、消防设施、用电设备、门窗玻璃、楼梯扶手、栏杆、地面、墙面、天花板等。  

3.  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校舍维修保养  

1.  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维修保养,保持校舍的完好状态。  

2.  维修保养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维修保养要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四、校舍使用管理  

1.  学校要合理安排校舍的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校舍的用途。  

2.  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管理,严禁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吸烟、饮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3.  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管理,严禁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  

4.  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管理,严禁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易引发火灾的设备。  

   

五、责任追究  

1.  学校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享到: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