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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二中学籍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宿州二中学籍管理办法

总则:为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法保障学生接受教育权益,根据安徽省学籍管理相关办法,制定我校学籍管理工作中的入学、注册、考勤、转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和毕(结)业等相关管理条例。

我校学生学籍由学校安排专人管理,负责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学籍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采集、录入、上报、维护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一、入学和毕业

1、新生入学时,学校要组织采集并在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录入新生信息。高中一年级学生沿用义务教育九年级时的学籍号,地区学号由系统自动重新分配。新生通过系统的人像采集或者照片导入功能采集照片信息。

2、学籍号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生成,一人一籍一号。学生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学生在学籍系统中的唯一标识号,对于暂无身份证号码的学生,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号码为标识号,填写上报学籍。

3、学校在每年秋季开学后组织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并通过学籍信息网络化系统的新生预审核功能,提交给宿州市教育局审核。新生的信息采集录入、审核工作需在每年的9月30日前完成。市教育局完成对新生学籍的审核后,新生正式注册入籍。

4、学校应按照学校办学规模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控制班级数和班额,禁止在学籍管理系统中以虚拟班级为学生建立学籍。

5、学校要及时对学生的简历、成绩、评价、奖励、处分等信息进行录入和维护。

6、学校在学年结束后,开始对毕业班学生进行毕业操作,登记毕业班学生的毕(结)业等信息。高中教育阶段的学校通过系统的“高中毕业管理”功能进行毕业生信息的维护,然后提交学籍主管单位审批,待学籍主管单位审批后,方可完成高三学生的毕业。学校须在每年的7月31日前完成毕业操作。

 

二、变动和审批

1、 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规范办理学生的学籍变动手续。学籍变动与审批均要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进行,仅有纸质材料一律不得受理。逐步推行使用学籍管理专用电子章。

2、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的,必须通过学籍管理系统进行转学流程操作。

3、省内转学,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转学有效证明材料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录入转学申请提交市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及时提交流出地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流出地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与流出地学校进行核对后,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审批并反馈意见。

4、跨省转学,转入的学生,需在学籍管理系统中使用跨省转入功能,通过学生全国学籍号调取学生外省学籍信息进行转入操作,审批通过后完成转入操作。转出的学生,须由外省转入校办理转学手续,转出地在收到学生转学申请后,予以审批确认。

5、跨境转学,转入的学生,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对从未在境内建立过电子学籍的,应到市教育局补办学籍。转出的学生,需在系统中使用跨境转出功能,要详细注明变动去向、变动时间、变动原因,提交市教育局审批。

6、学生转学一般应在学期开学后或结束前1个月内进行,学期期中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应予妥善解决。

7、学生在就读期间,发生休学、复学等变动时,学校要及时在学籍信息网络系统中提交变动审批。

8、学生辍学的,学校要及时在学籍信息网络系统中提交记录,教育主管部门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变动信息的审核工作。

 

第五章  管理和安全

 

1、学生学籍信息经系统上报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照片等关键信息不允许修改。如有信息需要更正,学校应提交变更申请,由学籍主管单位进行审批。

2、学校要做好学籍信息保密工作。学籍管理员要保管好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密码必须保证一定的复杂度,并定期修改。

3、学籍信息由学校组织录入,经学校校长审签上报。学校校长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审签学籍信息,必须同时签署诚信承诺书一并报送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分别将本校、本地在籍学生名单分班级在本校或本地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学校要遵守学籍管理规定,恪守职责,严格把关,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程序规范、信息全面、准确、真实。

4、学籍管理是中学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学校必须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必要的保障,确定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学校的责任。

(一)未按规定对学生学籍进行及时录入、变动和上报的;

(二)填写、上报学籍数据和相关信息弄虚作假的;

(三)伪造、改动学籍数据的;

(四)不能及时为学生办理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升学、毕业等项手续的;

(五)有意刁难学生转学,使得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延误或不能及时入学的;

(六)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七)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影响学籍数据准确、完整或学生权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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