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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二中2019级高一新生入学须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4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宿州二中2019级高一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前的准备:

1、准备一寸彩照4张(照片背面写上学生姓名),入学后办理学生证、出入证等。

2 符合学费减免条件学生,需在报到前,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3、认真阅读入学须知及有关要求。

二、报到相关事项:

1、高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于8月25日上午8:30——11:00报到,正式开学。

2、团员请带入团志愿书及团员证(个人先行保管,开学后统一交给本班级班主任或团委书记)。

3、请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妥善保管好。

4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高一新生需缴纳:学费850元,课本费330元(多退少补),作业本费用20元;住宿学生交纳住宿费200元;校园一卡通50元(预充值50元,其中10元押金,可用于食堂就餐、超市购物、饮用水、借阅图书、出入校等);另外,为便于学校统一管理,在广大家长及学生的要求下,学校将按照个人自愿、质优价廉、多退少补原则,统一采购服装费(约230元,含夏秋季两套校服和军训迷彩服一套)、住宿生床上用品(约220元,含床上三件套2套及蒲草席、棉枕芯、枕巾、蚊帐、毛巾、保温瓶、塑料盆、卧具包各一件)。

5 、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等四类学生免除学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国家对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包括孤儿)等四类学生实行免除学费政策,这四类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需要提供在有效期内、且里面要有该生姓名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需要提供在有效期内、且里面有该生姓名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残疾学生需要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困供养(包括孤儿)学生需要提供县区或乡镇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四类学生,在开学报到时,持有效证明材料,经班主任审核确认,免交850元的学费。

三、其他要求:

1、学生不能将手机(学校宿舍均有公用电话)、MP3、MP4、随身听、游戏机、电子词典等电子产品带入教室,请各位家长切实配合执行。

2、学生不能留怪异发型、不能染、烫头发、不能佩戴首饰入校。对于着装异类,不合乎中学生规范的同学,请家长配合学校予以督促改正。开学一周,学校将统一检查,并联系家长督促其改正。

3、新生报到当天要召开学生家长会,请各位家长注意家长会召开的具体时间通知;学生报到当天,各位家长要记住班主任联系电话,加入各班级班主任建立的班级微信群,以便于班主任及时联系沟通;各位家长注意关注“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及宿州二中校园网,及时了解学校有关信息,积极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4、重视和了解初高中的差异性,暑假期间,注意做好初高中衔接知识和学法的了解,充分了解高中的学科和要求(高中所学在广度、深度、难度上均比初中有较大提升),做好高中学习的有关准备,防止出现入学后成绩大幅度滑坡现象;接到通知书起,就放下手机拿起课本,做好吃苦三年的准备,高中是学习生涯中最苦的三年,也是最重要的三年,一定要做好思想准备。

 

特别提醒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宿州二中地址:宿州市迎宾东路88号,可乘坐18路(二中南门下车),22路(十八小站下车后,步行400米到学校西门)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宣传材料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在此我们向您介绍有关国家助学金的情况。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确保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资助范围和资助对象为我校范围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及用途

     受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2000、1000元不等。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应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交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注意: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直接认定为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按国家助学金按最高档(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 .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 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 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 .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四、国家助学金申报程序和评审办法

     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向学校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学校根据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并结合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指标,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评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提出拟资助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由学校领导班子、学生资助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其他事宜

如果您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还不是很了解,您也可以上网查阅相关政策或登录我校校园网查阅相关文件。

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在正式开学一个月之后,按程序和评审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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