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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二中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根据市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费的收缴

1.每年3月初,由校党政办公室按照当月工资收入情况及党费收缴基数相关要求重新核定本年度党员月缴纳党费数额。调整完成后开始收缴新一年度党费。核定后年内一般不做调整,涉及年内工资晋升、职务晋升、岗位变动以及普调工资的,可以待下年度重新核定。

2.每月25日党员主动向支部按标准交纳党费。党员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家人代为交纳;确因生活困难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的,可以减免党费。

3.各支部要长期留存好党费收缴记录,认真填写到支部活动记录本。每年3月、6月、9月、12月底前支部把汇总党费上缴到学校党费收缴处。学校安排专人将收缴的党费,全额汇入市委教育工委指定账户。次月5日前把党费缴纳收据、明细及时在支部公示。

4.上级返还的党费要存入学校专用账户。

二、党费的使用

1.党费使用基本用途是: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2.使用党费必须符合以上规定,不能随意扩大党费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开支。

3.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

三、党费的管理

1.专人管理: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及管理,一般可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如果组织委员工作变动或因改选等原因不再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支部书记要不定期对党费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2.党支部都要有党费收交登记表和清单。

3.按季度上缴。在正常情况下,负责收取党费的同志不应个人长期保管现金,任意拖欠不上缴。

4.定期检查,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情况,学校党委每半年要检查党员是否按时、按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不能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原因和改正措施;党支部能否按时交纳党费;支部党费收缴是否规范,党费使用是否合理;年终要将党费检查的情况和数字向党员公布,以接受党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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