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二中教师听评课制度
(2025年1月修订)
听评课是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与教师水平的重要举措。为推进听评课活动科学、规范开展,助力新课程课堂教学改革,保障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特制订本制度。
一、听课制度
(一)听课数量
1. 教学副校长每学期不少于15节,其余班子成员每学期不少于6节,采取随机听课方式,学期末听课结果由教研室统一汇总。
2. 学科组教师听课要求:语数外教师每学期不低于15节,其余各学科教师不低于10节。
(二)听课形式
1. 集体听课:涵盖教研组组织的各类公开课、观摩课、比赛课、研究课等。
2. 自由听课:教师自行相约,课前招呼后即可进课堂听课。
3. 外出学习听课:教师外出参加学习时的听课。
4. 组内相互听课:各教研组、备课组内教师应相互听课、评课。
5. 随机听课: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课堂听课,不同学科教师也可相互听课。
(三)听课要求
1. 教研室、教研组、备课组应扎实组织教师听课,确保全员参与。
2. 教师听课前需钻研教材、明确目的;听课中详实记录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教学过程,并撰写建议与评价;课后及时与执教老师交流。
3. 集体听课时,教研组长与授课人协助做好准备,如时间、地点、设备、学生组织等。
4. 教师听课时需提前 5 分钟进教室,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场。
5. 班主任应多听本班课,任课老师以本学科为主,鼓励跨学科听课。
6 执教教师要精心备课、设计教学;听、评课结束后,将教案、课件交教研室存档。
二、评课制度
评课要求
1. 评教学理念:依据课堂教学与现代教育理念,考量教师是否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
2. 评教材处理:评议教师对教材知识体系把握是否精准,重点是否突出、难点是否突破、容量是否适宜、整合拓展是否合理。
3. 评教法运用:审视教法是否契合学生特点与认知水平,能否助力学生能力培养、调动积极性、灵活多样运用。
4. 评学法指导:评定教师对学生学习方法指导成效,是否培养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能力,引导掌握有效策略。
5. 评教学过程:考量教学环节安排、过渡、组织形式、整体结构、节奏把控,以及对课堂生成与反馈的关注度。
6. 评教学效果:评定教学内容完成度,学生知识掌握、能力形成、思维发展,以及学习兴趣与态度提升情况。
三、检查与考核
1. 教师听课由学科包靠领导记录,听评课结束后依据学科课堂评价标准打分,作为上课质量评价参考,结果交教研室。学期末,教研室专人检查教师校内外听课数量、记录,确保任务完成质量与真实性。
2. 听评课情况纳入教师专业发展考核,与绩效奖金、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挂钩,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提升教学水平。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